我市出台意见 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8  来源:资阳日报  浏览次数: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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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9月27日下发。《意见》明确了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等工作重点,并明确了若干扶持政策。

我市出台意见

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非明令禁止领域一律向民间投资开放

  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9月27日下发。《意见》明确了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等工作重点,并明确了若干扶持政策。

  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政策含金量很高,目的是推动民营经济做大规模、做优结构、做强实力。《意见》明确,我市将按照“全面开放、全民创业、全民致富”的理念,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着力破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意见》提出,到2017年,确保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突破1000亿元、力争实现120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60%左右,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2.5%左右,力争培育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500户。

  根据《意见》,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一律向民间投资开放。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水利、交通、供水、道路、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投资与经营。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支持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等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技术和新兴产业。

  《意见》指出,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到2017年,力争培育1个500亿元级民营企业产业集群,打造3个100亿元级特色产业园区。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专业市场园区,着力培育一批商贸综合体和特色商业圈。

  我市还将切实落实省、市关于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将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全市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扶持建立一批创业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创业实训基地,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等,促进全民创业。

  《意见》从准入条件、财税、金融、要素保障、人力资源等六个方面确立了扶持政策,既集纳省上既有的政策,同时紧密结合资阳实际,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包括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扩大注册资本零首付范围和时限,放宽集团注册登记条件等。

  财政和税收支持方面,我市将逐步扩大市、县(市、区)各类产业发展资金规模,规范涉企收费,积极推进“营改增”工作。

  针对融资难题,创新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快业务流程、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推行质押融资,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信托、租赁、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增资扩股。

  针对用地和用工难题,《意见》指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项目在原土地上增加厂房建筑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出让金。扩大紧缺技术工种技能培训,政府给予培训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至2014年底。(记者 范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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