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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和建立后备重点企业名单库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7  来源:遂宁经信委  浏览次数: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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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与银行间市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的 《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四川省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为加强对银行间市场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推动重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直接债务融资,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开展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并建立后备重点企业名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宣传
(一)各市州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经信委应加强协作,共同开展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宣传活动。宣传对象为地方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重点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开展宣传,帮助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熟悉政策、了解产品、掌握流程、理解规则,提高利用银行间市场开展直接债务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各地可通过媒体报道、培训、座谈、走访、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间市场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情况;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要素和特点;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直接债务融资的条件、程序,实现融资达到的效果等。
二、开展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
(一)各市州在宣传推广的基础上,由各市州经信委负责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调查。调查对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净资产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二)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各市州经信委组织调查对象填写 《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表》(附件 1)。各市州经信委收回调查问卷后,应根据问卷制作 《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2年9月24 日前将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经信委,并抄送当地人民银行;省经信委将全省调查结果汇总后抄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三、建立直接债务融资后备重点企业名单
(一)各市州人民银行与经信委根据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结果会商确定辖区内直接债务融资后备重点企业名单,并于2012年 9 月 26 日前将名单报送至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四川省经信委。
(二)后备重点企业名单建立后,各市州人民银行、经信委应会同承销机构为企业推荐直接债务融资方案,持续跟踪和推进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实现直接债务融资。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经信委将组织省级承销机构与大型重点企业进行对接;各市州人民银行应将后备重点企业名单纳入 “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模式”范围予以优先支持。

人行成都分行联系人:郑敏闽 电 话:028-85261095 传 真:028-85261227 邮 箱:pbccd_sc@163.com
四川省经信委联系人:何娅 电 话:028-86265772 传 真:028-86266021 邮 箱:scc@scjm.gov.cn

附件下载:1.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表 2.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汇总表

二 ○ 一 二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1.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表.doc
        2.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需求调查汇总表.doc

 
关键词: 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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